①在茂名,基层法庭邀请派出所、司法所到群众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促成调解。
②茂名首个司法惠民中心设在高州市新垌镇长流村。 受访者/供图
◎《南方》杂志记者/杨洋 发自茂名
◎本文责编/林若川
一个寻常的秋日,茂名高州市根子镇公垌村,村委会调解室的气氛“有点燥”。
原本是亲戚又是邻居的两家人,因为相邻土地纠纷相持不下,差点扭打起来,还扬言要打官司。
这儿离村里最近的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2公里,自助立案平台有案必立,但两家官司真打起来,可能“亲戚都没得做”。高州法院金山法庭庭长朱祖永接该中心上报后,从27公里外的金山街道开车过来,越过弯弯绕绕的山路,来到村民的家门口调解矛盾。
法官并不是仅仅坐在审判台上一判了之,而是“舍近求远”走进群众中做调解、化矛盾,土话土说,力求法治人和,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用司法的专业术语,这就是“诉源治理”,是以预防和解决纠纷为主要职能的基层司法。
当前,广东正全力构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各方力量下沉、自下而上化解矛盾。
茂名市的山区地带,交通和经济相对欠发达,山与山、村与村十里不同音。当地依托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推动司法下沉到镇村的神经末梢,法院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一线法官为群众心与心之间架起新“枫桥”。
小镇“大法官”
“大家同一个村,同根同源,清明祭祖都一起喝酒的。不要吵,有话坐下来慢慢说。”朱祖永经常下乡,皮肤晒得有点黑,后背被汗水浸湿,裤筒沾上了泥巴。但是他身着制服、佩戴法徽,到了村里开口一说,自带威严。
两家看到法庭“搬”到了村委会,也不争闹了,一五一十地说明了情况。
起因是老何拆房建房,李大姐认为堆放的建筑废料侵占到自家荔枝园,要求清走;老何摆出种树“占地不占天”的乡规民约,建筑废料都在自留树树冠投影范围内,属于自家地头,并无侵占。
“这事情真上了法庭,判案也要讲依据。‘占地不占天’不是法律依据,只有土地权属证明才构成审判依据。”朱祖永现场普法。两家一愣,说祖上都是一家的,分家分地的时候都没有明确界限,也没有土地产权证。
朱祖永和驻村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查阅了村里的图纸,没有找到相关的划分记录。“没有依据这个案子很难判决。而且打官司无外乎一边赢一边输,我们能不能探讨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结果呢?”他结合法理和情理提出解决方案,取两家中间线划界,老何把界外的建筑废料清走,互不相犯。
权衡利弊之后,两家最后接受了调解方案,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签订了协议书。而这份协议书经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哪一方反悔不认,另一方就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起到一纸协议定分止争的作用。
止纠纷于未诉,化矛盾于萌芽。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
推进诉源治理,小镇“大法官”不仅要善断情理法小纠纷,还要“拿捏得住”多方纠纷交织的大矛盾。
今年8月,同在金山法庭管辖片区的金山街道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一个投资8000万元的玩具厂项目,因为建设方因为资金吃紧,挪用玩具厂投资方的款项,导致合同履行陷入僵局,工人工资没及时发出,多方纠纷环环相扣。
“这个纠纷错综复杂,涉及多方欠款,处理难度很大。”金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一波第一时间想到了“庭所共建”多元解纷模式,由综治办牵头组织金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干警组成联调小组迅速开展纠纷调处工作。
朱祖永了解案情后认为,这个案子各方矛盾激化,如果进入司法程序,时间账、经济账都是成本,项目等不起、工人拖不起。但是因为一年多来,几方矛盾越积越深,无法平和地坐在一起协商。
“‘面对面’不行,咱们就‘背对背’。重在协调各方利益。”朱祖永参与庭所联调,通过单方约谈、组织面谈、微信调解等各种方式,最后说服投资方愿意先垫付工人工资,与建设方约定建成的厂房归其所有。在他的建议下,建设方的近50名工人与玩具厂重新订立劳动关系,保住了饭碗,成功化解重重矛盾。
法庭辖下的小镇虽小,但是大大小小的事情很多。从土地承包纠纷导致土地撂荒,到古荔枝树管理,再到老人赡养纠纷,一桩桩一件件,都关系到当事群众的切身利益,都列入了小镇“大法官”的调解清单。
矛盾分流把在前
人们印象里的法官身着法袍、正襟危坐、落槌下判,实际上的法官却上得了山、进得了厂,理得清人情、讲得通道理,为的就是“案结事了人和”。
看起来基层法官的工作更忙了,但这背后却有一个关于诉讼源头治理的“加减法”。
朱祖永跟《南方》杂志记者算了笔账。
数据显示,2022年广东法官人均结案357件,居全国第一,比2018年提升28.7%。以金山法庭为例,一共两名员额法官,2021年收案750多件,人均370多件,每个工作日起码开两次庭,多的时候开四五次庭。
由于近年来金山法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依托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法官把大量的纠纷和案件化于萌芽、止于诉前,2022年收案下降到600多件,今年1—8月更是比同期减少了25%。
“法官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把案件办好,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各方面考核指标更好看了。以调解促进的诉源治理,看似对工作做‘加法’,实则做‘减法’。”朱祖永说,这对基层来说能够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
一个法庭如此,放在高州全市来看,成效更为明显。
高州法院2020年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14.53%,其中刑事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18.05%,作为反映地方社会治理效果的“万人成讼率”,当年同比下降3.88个百分点,至今连续3年下降,“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35%。2022年以来,五个基层法庭会同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累计开展委托调解、联合调解3657场次,化解各类纠纷2573件,调解成功率达85.7%;收案数同比下降25.29%。
一个原本矛盾相对突出的山区县级市,为什么诉源治理成效如此明显?
2019年10月,高州法院在新垌镇长流村率先启动试点,建立首个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并逐步打造覆盖28个镇街的“庭所共建”多元解纷新模式,大量基层矛盾能调则调、繁简分流,推动诉源增量减少,实践“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
走进位于根子镇的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南方》杂志记者看到,除了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还配置了多元化远程调解平台等,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类别和矛盾程度,进行分流和处置。
“有一次法官下乡,组织十几名有诉讼争议的村民,在这里观看了一场庭审直播,有的看完就发现自己的预期太高,法律范围内不予支持,最后愿意协谈和解了。”根子镇党委副书记潘露说,这里被称作“中国荔枝第一镇”,镇里近年产业经济活跃,许多纠纷也化于萌芽,近3年都没有一起因荔枝、龙眼产购销纠纷而起诉的司法案件,很大程度得益于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的矛盾分流作用,为基层提供了和谐的司法环境。
高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李亚车做了一个生动的比喻:“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围绕‘治未病——法治宣传’‘看门诊——诉前化解’‘找专科——便捷诉讼’‘重警示——以案释法’四大功能,形成了市、镇(街)、村和重点行业全覆盖的司法惠民服务网络,化解了大量交通事故、土地林权、家事等纠纷,将快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延伸到了基层的‘神经末梢’。”
融入共治大格局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诉讼大省,收案数长期居全国第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年来广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2年广东全省民事案件收案历史性首次下降。
在茂名,经过自下而上的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158个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4万余人次,前端化解纠纷3.7万余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5.7亿余元。作为“枫桥经验”的新实践,茂名此举被复制到肇庆等市,并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吸收为“网上巡回法庭”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以诉源治理架起的这座新时代“枫桥”,不仅在具体案件中连接起当事人握手言和畅通心结,也在工作机制上联结凝聚各部门共建共治的解纷合力。
前段时间,茂名信宜市水口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短时间内接了3拨咨询。其中包括,27名工人被某包装纸厂拖欠工资19.1万元,25名工人被某皮革厂拖欠工资8.4万元,5名工人被某装饰工程公司拖欠16.1万元,来到中心寻求法律上的帮助。
信宜市人民法院迅速联合信宜市人社局派员组成“法院+人社”调解团队,通过镇街干部查找相关工厂负责人,经过法院工作人员明之以法、人社局干事和街道办干部晓之以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工人顺利办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相关手续。
3天速调57起劳务纠纷,有效防止矛盾回流到社会。
茂名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院特邀调解等解纷力量的指导和支持,打造“法院+人社”“庭所共建”“道交一体化纠纷处理”“渔家法庭”等模式,让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诉源治理的‘诉’在法院,但‘治’在社会治理体系中。”茂名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史鹏志在接受《南方》杂志记者采访时说,“茂名在全省首创建立市委常委会每周研究一个镇(街)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制度,加快推进‘1+6+N’工作体系建设落地,包括法院在内的司法力量整体下沉,有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新的格局下,诉源治理并非法院“一家之事”,法官的角色也从单纯的审理转向参与治理。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宇庆在接受《南方》杂志记者采访时说:“以治理为导向,法官审判案件不应仅仅‘以数量论英雄’,更应注重诉源治理本身和提高审判质效相互促进,服判息诉率、案访比等效果指标更好,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更深了。”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
大山里的“枫桥”,是群众解纷的“连心桥”,更是共建共治的“立交桥”。
深呼吸
在“末梢”,治“前端”
遇到大小矛盾“法庭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司法离群众更近了,“遇事找法”渐渐变成了群众口中的“遇事找法院”,公正司法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断前移,司法资源承压。而这一现象体现到基层,就是案子越来越多,但是有的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矛盾反而越积越多。
基层一线法官,就是挺在社会治理的“末端”,压在“前端”“治未病”的“乡土医生”。
当记者跟随法官走在茂名乡间的山路十八弯,更能体会到打通法治“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意义。有的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滚雪球滚成更大的风险。
那要怎么抓?怎么治?
“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明了方向。落实到基层司法上,就是法官深入群众中去解题解难,“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蕴含着法治人和的中国式智慧。
诉源治理的本质,就是基层社会治理。在“源”上分流、在“治”上融入、在“理”上疏通,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也是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