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两新”组织党建,是新时代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这一论断首次将“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并提,将“两新”党建拓展为“三新”党建,提出加强“三新”党建的新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在具体实践中,“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往往存在思想认识上的两个误区,容易陷入工作实践的两个“怪圈”。为此,笔者认为,应该抓好两个“一揽子”,把党建工作融入“两新”组织治理的各个环节,把“两新”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党组织、党员在“两新”组织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
两个误区与两个“怪圈”
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两个片面误区。首先,片面地认为搞党建就是建党组织。大部分“两新”组织党员人数不多,最大的特点是流动大。有的为了“党建”而“党建”,急忙“上马”建支部。不考虑影响基层组织质量的两个重要因素:是否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党员队伍是否稳定。强迫仅仅满足3名党员这个“形式要件”的单位立马组建党支部。结果,导致一些“先天营养不足”的支部成立不久就成了“软弱涣散”党组织,发挥作用更是无从谈起,给后面的工作埋下了隐患。其次,片面地认为党建工作的内容只是开会、学习和参观,不少人认为,党组织的全部工作就是组织党员开会、搞政治学习、外出参观红色基地,导致基层党的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有的“三会一课”也停留在念文件、读报纸、写体会的层面,内容枯燥、形式单一。党组织在新的形势下吸引力和影响力不够。主要原因是没有充分认识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要服务于所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功能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其落脚点必须建立在党员的本职岗位上,如果离开了党员本职工作,党组织的堡垒功能无从谈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法发挥,所谓的党建工作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在工作实践中容易误入两个“怪圈”。首先是业务、党建容易割裂成“两张皮”。“两新”党建工作很容易与企业生产经营、社会组织的运营管理脱钩脱节。一些“两新”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缺乏认同和支持。他们认为,党建工作不能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特别是面临经营压力较大时,党建工作往往当作“软任务”来完成,在经营业务上定“实调”,在党建工作上定“虚调”。业务、党建“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对党建工作应付了事。有的“两新”组织虽然修改章程,增加了党建工作内容,但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两新”组织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等双向互动工作机制还是难以落实,导致党建和业务目标相脱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难以发挥。其次是党建工作容易唱成“独角戏”。有的“两新”组织“党建强、发展强”同步推进意识不强,党建工作难以贴近职工群众需求,组织活动不擅长党群融合,原本美美与共的“大合唱”就容易变成孤芳自赏的“独角戏”。非党员的“两新”组织负责人和群众对党组织活动的参与度和认同感不高,党建工作开展与“两新”组织的需求、与党员群众的需求相脱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建工作的影响力难以在“两新”组织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抓好两个“一揽子”
首先是业务、党建要“一揽子”。跳出“党建”抓党建,通过“六结合”来实现“两新”组织的业务与党建高度融合。一是组织结合。包括党建入章程、“两新”组织管理机构与党组织结合、群团组织结合、负责人交叉任职,确保党对“两新”组织的政治领导。二是工作结合。包括“两新”组织的党组织与行政机构联席会议同部署、党务业务同督办、党员群众同落实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业务、党建动态结合。三是制度结合。包括日常工作制度相衔接、考核制度相衔接、表彰制度相衔接、党务业务公开制度相衔接等,实现党建与业务结合的长效化。四是监管结合。包括党的纪检组织、“两新”组织纪律惩戒部门交叉协同,形成行政监管与党内监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有效机制。五是资源结合。包括网上办公平台共享、教育学习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党务、业务资源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六是活动结合。包括创先争优活动、党群文体活动、主题教育活动等,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中,增强活动的教育宣传意义。
其次是“两新”党建与体制内党建要“一揽子”抓。要跳出“两新”抓党建。各级“两新”党建工作机构要整合辖区内机关社区和“两新”组织资源,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管、资源联享、场所联用、活动联办、信息联通、文化联育等“七联建”,推动辖区党建工作协同、高效发展。一是通过资源整合,壮大区域党建工作整体合力。组织辖区内的机关社区、企事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共建,建立完善区域化协同党建工作责任机制。二是通过资源共享,丰富“一揽子”党建工作内容。加大党建工作指导统筹力度;依托辖区所有单位资源优势,拓展服务领域,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共同开展便民服务,满足辖区群众多方面、多层次需求;鼓励辖区党组织相互协作,定期联合组织形式多样的党群活动,团结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政治认同。三是通过机制创新,搭建“一揽子”党建工作平台。定期邀请区域内单位党组织召开共建会议,研究解决区域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搭建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平台。
将党建做实并转化为“两新”组织的生产力
社会在进步,党的建设同样要与时俱进。尤其在“两新”组织领域,党建工作如果不能做实转化为“两新”组织的生产力,那么党建工作就难以得到“两新”组织管理层与负责人的理解支持,自身也无法立足、无法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把抓党建工作与推动生产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无论是从“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角度看,还是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使党建工作转化为生产力都是“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就提出过,要加大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怎么做好服务?一是要服务发展。对金融类和上市公司类非公企业党组织,着力于服务客户、服务股东、服务基层、服务员工,服务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二是要服务社会。律师行业、注会行业、个私协等行业特征比较明显的党组织,要注重立足行业优势,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三是要服务群众。突出抓好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四是要服务党员。根据党员自我提升、日常工作生活需要,举办各种党员业务培训班,设立党内关爱扶助金帮扶困难党员。
党建转化为生产力不是口头上说说就行的,必须有看得见、摸得着的行动和结果。党建工作要把“两新”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党组织、党员在“两新”组织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党组织作为“两新”组织的战斗堡垒,共产党员应当立足自己的本职岗位,在“两新”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工作融入“两新”组织治理的各个环节,通过深度融入“两新”组织生产经营、社会组织的运营管理中,成为推动“两新”组织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曾朝东(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本文责编/蒋玉